我叫玄,我现在人在美国。
我喜欢这个国家,因为它的自由和任性。
我从小就喜欢自由不受束缚的一切事物。
更欣赏那样的人。
所以,当我遇见像风一样自由而任性的易时,我就注定要逃离我原有的一切的结局。
记得我第一次尖刀那个家伙的时候是在一个居住地离我很远血缘离我很近的一个亲戚的葬礼上。
那也是易小时侯的故乡,我们就在那样悲伤的场合中认识的。
那年我10岁,易只有8岁。
要知道一个人的死亡特别是不是很熟悉的人的死亡对于别人来说,似乎够不成悲伤。
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子。
那么悲伤的场合也没有感染我们爱玩的童心。
我们照样在没有大人的角落里进行着属于孩子的故事。
看得出来,易是这群孩子的中心。
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围绕在他的周围,即使没有围绕他的也就是只有一个——我。
因为我跟他不熟。
要不我大概也会屁颠屁颠地跑到他身边了,因为没有人拒绝得了他那一脸无害的笑容和那双勾人的桃花眼。
而更让我喜欢这个家伙的原因是他就是那种自由而任性的人。
当时已记不得是哪个人问了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在一个亲人的葬礼上,你遇见了你喜欢的一个人,而他又是你表姐的新任男朋友。
回家后你辗转难免,很想再见他一面,你会怎么做?”
每个小孩子的回答都不一样,但却不失天真。
我当然也要不例外。
而易的回答让在场的我们每个人都大跌眼镜,他:“杀了表姐,再见到他,乘他悲痛之际走进他。”
着也许只是儿时的一句玩笑话,我却在若干年以后为了得到他,真的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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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那一场相遇只能算是惊鸿一瞥,散去后我们都没有再见过。
我却始终没有忘记这个任性的家伙。
直到命运的轮盘再一次指向我们时,他却不记得我这样的一个存在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很伤心,但是,想到我们可以一起了开心还是盖过了那一丝的伤心。
就这样,我俩高中的时候成了同学。
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什么时候变成这么憨傻的人了?我唯一的断定就是:他在演戏。
看来他热衷于扮演不同性格的人的癖好不压于我热衷于对自由而任性的事物的追求。
我们俩是个共鸣体,体内一样的是狂热的因子,我们友好而又对抗。
我们厮守而又厮打。
在别人的眼里我们俩是个怪物。
而在我们俩的眼里我们把这种相处和感情定为——死党。
除此,日子仍旧在波澜无惊地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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